【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兰沟洼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高碑店段)征迁安置监督评估
工程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东务分洪闸、东马营退洪闸;仓尚河治理;建设新城古镇安全区一处,配套建设穿堤涵洞,排水泵站及东高线穿路涵洞;修复新建撤退道路和撤退桥等。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移民专项终验收通过后12个月。 其他:根据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异议受理主体:******服务中心,联系人:赵占军;联系方式:0312-******。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开展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编写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完成监督评估合同约定等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5 09:00至2024-0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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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高碑店市东大街兴华中路3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深圳园联东U谷新兴科技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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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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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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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占军(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曹亚琰、康玉林、尹志鹏、张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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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2-******(异议受理电话)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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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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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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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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